在1963年之前和4个平等伙伴(即马来亚,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签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之前,马来人土地的说法(Tanah Melayu)实际上指的是在1957年马来亚联邦旗下的共同拥有的土地(马来亚11个州,即九个马来州和英国海峡两个殖民地,槟城和马六甲)。
在4个平等伙伴(马来亚联邦,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签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后,马来亚联邦在联合国将其名称由马来亚联邦更名为马来西亚联邦,其中包括新加坡岛,沙巴和砂拉越领土, 所以马来人土地的说法“ Tanah Melayu”一词过时且无效。沙巴和砂拉越区域的土地面积大约是马来西亚联邦总领土的60%,而沙巴和砂拉越区域的土著人均为非马来人,这进一步证实了马来西亚联邦不是马来人土地的说法(Tanah Melayu)。
根据《马来西亚宪法》第153条,Yang di-Pertuan Agong(马来西亚元首)有责任“维护'马来人',沙巴和砂拉越的'当地土著' ”,进一步解除所有疑问:马来人土地的说法(Tanah Melayu)与马来西亚联邦不再有任何关联也不适用。
有些人甚至质疑1963《马来西亚协定》的合法性,因为马来亚联邦在签署时是一个独立国家的事实,而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当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这使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无效。即使MA63是有效的协议,新加坡于1965年8月9日从马来西亚联邦分离,从法律上讲,新形势应自动废除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解除沙巴和砂拉越继续留在马来西亚联邦的义务。
巫统议员达祖丁·阿杜·拉曼(Tanoddin Abdul Rahman)由《今日自由马来西亚》(2020年7月20日)报道,在国会议会中说:“马来人的权利不容置疑,他们是马来西亚的原住民”,“有些人可能不愿接受这就是马来人土地(Tanah Melayu) ,也许有些外界人士不愿接受这一点。” 然而,沙巴副首长威菲利(Wilfred Madius Tangau)正确地谴责了达祖丁(Tajuddin)的言论,“这马来人土地的说法在历史上和事实上是错误的,对国家统一以及《 2030年共同繁荣愿景》都是有害和不利的。” (2020年7月22日今日自由马来西亚),并进一步重申:“马来亚联邦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下与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合并后马来西亚联邦就不再被称为马来人土地(Tanah Melayu)。马来西亚非马来土地”
巫统国会议员达祖丁(Tajuddin)的(Tanah Melayu)马来人土地的说法“历史上和事实上都是错误的”更有可能只是为了获得马来团体的政治支持,这不可避免地在整个种族之间造成种族不和谐,因此应不惜一切代价避免。
王育础
肯雅兰全民党党中央资讯与宣传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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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Malaysia now, no longer Tanah Mela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