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Voon Lee Shan温利山
Batu Lintang前州议员和肯雅兰党法律顾问。

拟议的修正案1(2)是让沙巴和砂拉越陷入马来亚联邦的陷阱。联邦内阁的大多数成员来自马来亚联邦,他们知道必须修改联邦宪法,以取悦沙巴和砂拉越人民。无论如何修改联邦宪法,修正案都无法消除马来西亚的诞生首先不存在的事实。马来西亚应该是未出生的孩子。

没有Cobbold委员会报告就没有MA63,没有MA63就没有马来西亚。当Cobbold委员会报告在法律上有缺陷时,MA63不能成为一项法律条约。根据现有记录,在大约4周的时间内,砂拉越的Cobbold委员会采访的人数是800,000人口中的大约4000人,接受采访的人中只有三分之一同意马来西亚的成立,另一个三分之一不同意,另一方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些少数人无法在法律上代表所有砂拉越人的声音同意组建马来西亚。

联邦议会提出的对第1条第(2)款的修正案是为了转移沙巴和砂拉越人民对影响马来西亚联邦组建的真正问题的注意力。真正的问题是,马来西亚是否适当组成?如果马来西亚没有得到适当的组建,联邦宪法的任何修正案都不能规范马来西亚联邦境内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用简单的语言来说,马来西亚是一个难产的国家。

即使MA63是一个有争议的有效条约,有关的1(2)联邦宪法修正案规定,沙巴和砂拉越将从一个国家降级到与马来亚州相同的地位,这简直是不可接受的。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的地位是和马来亚联邦地位相同。

通过修正案,即使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恢复,这并不意味着沙巴和砂拉越将被视为马来西亚联邦的平等伙伴。

砂拉越的元首必须由Agong任命,而Agong则来自马来亚联邦,表明砂拉越似乎屈从于马来亚。

联邦内阁由马来亚控制,使沙巴和砂拉越的部长们声音不大。由于控制着联邦内阁,马来亚联邦可以将任何法案提交成为法律,从而损害沙巴和砂拉越。 “1974年石油开发案”和“2012年海上领土法”的通过是联邦议会通过的法律,旨在取消马来亚联邦对沙巴和砂拉越的石油和天然气权利。

如果联邦政府认真对待沙巴和砂拉越与马来亚联邦之间的平等地位和平等伙伴关系,所有222个议会席位应平均分配给马来亚联邦与沙巴和砂拉越,但没有修改联邦宪法为此目地。

第47条联邦宪法必须修改,以禁止西马人来这里参加选举,因为第47条是马来亚控制沙巴和砂拉越的资源和管理的帝国主义战略。

说了这些之后,对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普遍看法是,沙巴和砂拉越是马来亚联邦的殖民地。根据联合国的记录,沙巴和砂拉越被马来亚联邦从英国手上收购的,以扩大马来亚联邦的领土。

通过扩大其领土,马来亚联邦采用了一个名为马来西亚联邦的新名称。因此,马来西亚是马来亚,马来亚就是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