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肯雅兰全民党 2019年8月15日

大约70年前由英国马来亚制定的1948年“煽动法”(1948年第14号法令)是从印度引进的,用来控制群众,反对恐怖主义和殖民统治。这法律禁止被视为煽动性话语。该法案于1969年修订(1970年4月14日第15号法令)。该法于1948年7月19日在马来亚开始实施(1948年第14号法令)。

在马来亚获得独立后,它于1957年被宣布为马来亚联邦的法律。
这种煽动法将言论置于“煽动性倾向”,“煽动性倾向”的含义非常广泛,其中包括仇恨或蔑视或激起对政府不满情绪或危害种族之间关系和在种族之间引发恶意和敌意。这项法律非常主观,而且非常广泛,几乎是一项“全能”法律,可以在公民中造成很大的压力。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当局认为人民做的任何事情或说的都有“煽动性倾向”。例如,当局可以认为,公开踩踏总理的照片,悬挂任何旧的砂拉越王冠或倒悬挂马来西亚国旗,都有“煽动性倾向”。

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沙巴和砂拉越于1963年,成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几年后,煽动法律延伸至沙巴和砂拉越。 1948年“煽动叛乱法”延伸至沙巴和砂拉越,是通过在议会下令/最高元首的同意宣布而实现的。

许多法律专家提出的主要问题是,如果没有有效的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虽然形成马来西亚就不是一个有效的联邦,所以也就没有有效的马来西亚。这些法律专家试图指出的是,如果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不是一个有效的条约,马来西亚就不可能形成或根本存在。
如果马来西亚联邦无效,则认为马来西亚国会通过的任何煽动叛乱和安全法律都不会对沙巴和砂拉越人民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而它的有效局限仅限于马来亚联邦人民。


这些法律可能对马来亚联邦人民产生影响,因为马来亚是马来亚,马来亚于1963年9月16日从马来亚改名为马来西亚后马来亚就是马来西亚。马来亚到马来西亚的名称由马来亚Dato'Ong Yoke Lin担任马来亚联合国常驻联合国秘书长时,通知联合国改为马来西亚联邦。
据认为,马来亚联邦与英国与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签署的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条约并非有效条约。根据许多法律专家的说法,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的制作是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作为英国殖民地,在签署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MA63)时与英国和马来亚的法律权力和地位不同。从联合国国际法院(ICJ)最近于2019年2月25日发表的咨询意见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当各国之间没有平等的能力时,缔结的条约无效且无法执行,如同该条约具有从来没有存在或签署过。

如果马来西亚不存在,就不可能有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因此,根据“联邦宪法”第10条第(2)款或任何法律,如1948年“煽动法”或1948年“煽动法”的任何后续法律,任何限制言论自由的行为均不适用于沙巴人和砂拉越人。 这简单地说,当沙巴和砂拉越不能成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时,没有任何讨论的主题或者活动可能变得煽动。 许多法律专家进一步认为,考虑到马来西亚是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国家,煽动法也不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的公民,因为煽动法只适用于本国(马来亚联邦)公民而不是其他国家(沙巴和砂拉越)公民。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没有人说马来西亚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联邦。沙巴和砂拉越是他们帮助组建马来西亚时所属的国家,因此,煽动叛乱法最多只能适用于马来亚人。

因此,希盟联邦政府意识到1948年的“煽动法”对沙巴和砂巴越的人民无法执行。所以要废除和取代1948年的“煽动法”,要以新法来取代1948年的“煽动法”清楚地说明,沙巴和砂拉越在签署1963马来西亚契约(MA63)时与英国和马来亚时没有同等的法律权力和地位,因为沙砂还是英国殖民地,导致1963马来西亚契约(MA63)有缺陷不能被采用,所以希盟联邦政府已知道1948年的“煽动法”,对沙巴和砂巴越的人民无法执行。

一项取代现行1948年“煽动法”的新法律清楚表明,希盟联邦政府有意阻止沙巴人和砂拉越人根据联合国第1514和1541号决议,表达他们的去殖民化和退出马来西亚的权利。

每天退出的声音更响亮,因为沙巴和砂拉越的人们对被联邦政府从沙巴和砂拉越无禁止的每天拿走的巨款,导致沙巴和砂拉越收入损失感到非常厌倦。街上的人们粗略估计,砂拉越每天从收集的各种收入中损失大约10亿林吉都送到马来亚联邦政府。
这种压制性法律将违反国际法,因为国际法并不禁止从联邦中脱离出来。国际法假定退出权是自由结社的必然权利。马来西亚组建政府间委员会主席Lansdowne阁下也明确提到这一点,“任何自愿进入联邦的国家都拥有随意分离的内在权利。”

通过这样的新法来取代1948年的“煽动法”法律,也表明马来西亚不是自由和自愿联盟,因为试图密封沙巴人和砂拉越人在退出时说话的声音是否认他们根据国际法自决的权利。现在这样的法律是反对民主的,并且是暴政和独裁的。
即使马来西亚是按照国际法正确组建的,1948年根据紧急条例延伸至砂拉越的“煽动法令”,在之前的前国阵政府前任首相达拉斯里纳吉解除或废除“紧急条例”之后,也不再适用于砂拉越。 。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前公众聚集在一起参加722独立集会,并谈到独立问题,所有事件都是无事端发生的。没有仇恨任何社区,也没有仇恨马来亚联邦。发言者只是教育公众他们有关自决的合法权利以及殖民地或被压迫人民根据国际法获得独立的权利。
因此,不应使用煽动法或者替代新法来限制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言论自由和自由。

肯雅兰全民党主席
温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