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不是要有公投法令?如果没有这法令是不是需要在国会或者议会通过法令先?他们会去做会去通过吗?

如果有这公投法令,公投的成绩会影响他们从砂拉越得到的利益,他们会不会在公投过程当中使坏用金钱的魅力左右成绩,让大部分的砂拉越人“听话”投下留在马来西亚。到时砂拉越人民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到时“留在马来西亚”成绩出来就委屈自己一辈子和子孙乖乖做州或者Wilayah 子民吗?

他们是当权者,物力财力雄厚,独立公投又是他们来进行,公投会有公平可言?

可能有聪明的人会说,让联合国来主持公投。但是联合国以什么名义来马来西亚插手管砂拉越的事,名不正言不顺。除非砂拉越政府单方面宣告独立并通知联合国,由联合国派军队来维持秩序,由联合国主持独立公投。如果砂拉越政府已经单方面宣告独立了,还需要独立公投吗?不是脱裤子放屁?

一些学者觉得推动“独立公投运动”的人,有很大的可能是当权者的左右手在独立运动中搅局。是不是真的如此这般就无从得知。

独立公投的理论和现实的差距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