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政府必须坚持立法议会在前天4月30日所通过的有关修宪问题的砂拉越提案,坚决索回完整主权和邦国地位。
今天5月3日报章讯息,砂首长公署发出文告称,如若联邦国会不接受砂立法议会对国会修宪的提案,砂拉越政府也不会寻求公投,不会去投诉联合国。
回顾历史 ,
当年签订的马来西亚契约是根据那不公不正的 科博特调查报告书(Cobbold Commission Report ) ,政府级报告书(IGCR Inter-Government Committee Report ),1963年联合国调查团报告书 等签订的。就是这样的糟糕条件的卖身契约,也还有附带有保障沙砂权益的协议。
而现在所谓的根据马来西亚契约产生的马来西亚宪法,竟然如下面所看到的荒唐场景 :
1 厚厚的马来西亚宪法里面竟然通篇从头到尾,没有 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的字眼。
一个专门为马来西亚而搞的马来西亚宪法,竟然可以没有马来西亚契约一词,没有马来西亚契约何来马来西亚宪法?
2 在马来西亚宪法160(2)里面专门是针对专有名词的析义。里面指联邦一词是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
一本名称为马来西亚宪法的尊严法律书里面,竟然连马来西亚联邦的"联邦",也都没有在马来西亚宪法里面出现;而在对专用名词析义的160(2)里面的"联邦",竟然大咧咧写着是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 !
3 在IGCR政府级报告书里,在科博特报告书里都明确是由星马沙砂四方面合组马来西亚,四方各有相等数量代表签署契约。东姑还在多场合信誓旦旦说四方是 Equal Partners,既然是四方平等地位伙伴,在现在的马来西亚宪法里为啥不要乾脆,明确写出来?
4, 其他,......
砂拉越人民已经把手中神圣的一票投给了砂拉越立法议会的诸代议士-- 各党的立法议会议员。历史已经走到非常关键的时刻了,现在是考验你们的时候了,是鉴别你们是真是假为砂拉越人民的时候了。为了砂拉越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子孙后代的前途,你们必须坚持向联邦国会提呈5月1日在砂立法议会已经通过的议案,并且坚持要求联邦政府,必须按照我们这最基本的要求修改的内容来进行修改,这样的修改才有意义。我们砂拉越全体人民将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
事到如今,如果联邦政府不理会我们的要求,我们砂拉越人民坚决认为 :
1 ) 应该要保留和在适当的时候行使联合国公约给予我们的神圣的公投自决权利。
2 ) 而如果联邦政府不公不义,肆意凌霸,横蛮不理,届时,我们砂拉越政府走向联合国寻求公道又有何错 ?
肯雅兰全民党主席余清禄 发布於2019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