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声明
作者:肯雅兰全民党主席 2019年7月5日
“煽动性”在1948年的“煽动法”中没有定义,因此,煽动性是非常主观的。我们必须以确定的案件为指导。
尽管法律现在已经引导并得到纠正,但是马来西亚没有确定的案例说,谈论或谈论独立或停止是煽动或违法的。
许多法律专家认为,1948年的“煽动法”仅适用于针对本国的煽动叛乱或对自己的国家进行煽动性的活动。在成为马来亚的一部分之前,沙巴和砂拉越本身就已是个别国家体系。
现在的问题是马来西亚是一个国家吗?很明显,联邦宪法中没有提到马来西亚是国家。联邦宪法只说马来西亚是沙巴和砂拉越以及马来亚州的联邦。
砂拉越人和沙巴人有尊严,并说沙巴和砂拉越,他们出生的土地,生活和死亡是马来亚或马来西亚的一个州,是他们不能接受的。这是因为在未被马来亚联邦收购以扩大马来亚领土前,沙巴和砂拉越曾经是和马来亚联邦拥有同等地位的国家。
马来亚声称沙巴和砂拉越是马来亚的一部分,马来亚联邦在1963年9月16日之后改名成为马来西亚,这也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事实。马来亚改名成为马来西亚的记录在1963年的联合国法律年鉴中。
回到马哈迪首相所说的话,我在这里说,尽管根据“联邦宪法”( Federal Constitution),“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laysia Agreement 1963)或“政府间委员会报告”(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Report) 没有规定沙巴和砂拉越从马来西亚脱离的任何权利。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内容,作为该国的最高法律,禁止沙巴和砂拉越寻求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当法律禁止任何事情时,法律原则是法律禁止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
同样根据国际法,如果殖民地或一个国家的地区受到母国(殖民国)或地区的政治镇压,压迫和统治,那么它们就有权脱离殖民国或地区。如果无法通过殖民国或地区解决经济和政治差异,他们有权根据国际法寻求独立。
国际政府委员会主席Lansdowne勋爵表示,退出条款没有必要,因为进入联邦的权利伴随着随时退出权利。如果无法解决差异,则无需寻求退出许可。
基于这些理由,新加坡于1965年从马来西亚联邦把自己踢出了。
肯雅兰全民党主席
温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