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亚联邦,砂拉越国和沙巴国以1963马来西亚协议(Malaysia Agreement 1963) 成立了马来西亚联邦。
增加国会席位就是要尽量符合Malaysia Agreement 1963的协议, 平均分配国席位,达到国会席位1/3 归马来亚联邦国会席位,1/3归砂拉越国会席位和1/3归沙巴国会席位。就是3方都得到1/3国会议席,不然就违反Malaysia Agreement 1963协议内容,马来西亚联邦可能就会步上解散的地步。
也别忘了在紧急法令下通过的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 和 Territorial Sea Act 2012 拿走砂拉越和沙巴的天然气石油,海域和财富,在前首相纳吉哥废除紧急法令后这2个法令已经自动作废。砂拉越和沙巴政府理应拿回自己天然气石油财富领土海域拥有权,但是至今砂拉越和沙巴立法议员和国会议员都噤声。问题在哪里?